1. 负责统筹协调贸促系统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工作、出证认证工作;
2. 负责开展国际商事法律服务、经贸摩擦预警和应对、知识产权服务、对外经贸游说等工作;
3. 负责参与我省外经贸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、对外经贸谈判等工作;
4. 负责受理外商投诉工作;
5. 负责开展国别和地区法律研究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相关课题调研工作;
6. 负责开展相关出证认证工作;
7. 负责机关、直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。
电话:0351-4041626 传真:0351-4045680